巴黎和会
八年(一九一九)一月,欧洲各国开媾和会议于巴黎。事先,美国总统威尔逊氏,提出和平条件十四条。中有组织国际联盟一项,经各国认为议和的根本条件。及是,遂将《国际联盟条约》加入《和约》中。此时一般弱小国家,对于和会,颇抱热望。然当会议开始时,英、美、法、意、日五国,即组织所谓最高会议。一切事情,颇为其所垄断。及山东问题提出,我国要求由德国直接交还,日本也主张由德国让给它,争持不能决。因英、法袒日,我国又有“欣然同意”的复文,遂至未能得直。消息传至北京,民众大愤,于是有所谓五四运动。[1]我国代表,声明可在和约签字,而请将山东问题保留,不许。要求不因签字故,妨害将来的提请重议,又不许,遂未在《对德和约》签字。其后由大总统以命令宣告对德战争终止。至于《奥约》,则我国仍行签字的。所以我国仍为国际联盟的一员。
外蒙交涉
外蒙的独立,始终是倚赖俄人的。欧战既起,俄国无暇顾及东方,外蒙已失所依恃。六年(一九一七),俄国革命事起,外蒙更备受侵扰。乃于八年(一九一九)十一月间,请求取消自治。呼伦贝尔的自治,亦即随之而取消。其时政府方改参战军为边防军,然在外蒙的只有一小部分。皖、直战后,更其无人过问。库伦遂于九年(一九二○)十一月间,为白俄所陷。中国无力镇压,至十一年(一九二二)七月,乃为赤俄军所克。其时蒙古人已在恰克图成立政府。至此,乃移于库伦,推活佛为皇帝。活佛死后,外蒙就不再立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