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利用眼神、音调或是手势来指责别人的错误,这和言辞表达一样有力——但是,当你指出对方的错误时,对方会因此同意你的观点吗?绝不会的!因为你已一拳伤害了他们的智力、判断、荣誉和自尊,这只会造成对方的反击,而不会改变他人的观点。也许你会用柏拉图或康德的逻辑理论予以反驳,但还是没有用,因为你早已伤了他们的感情了。
千万不要一开始就宣称:“我要证明给你看。”这无异于向他人表明:“我比你聪明,我要让你改变想法。”这种做法实在是场恶战,无疑会引起反感并爆发一场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改变对方的观点根本不大可能。所以,为什么要弄巧成拙?为什么要麻烦自己呢?如果你想证明什么,别让任何人知道,而且应不着痕迹,很技巧地去做。
吉士爵士对他儿子说过:“你比人家聪明,但是你绝不能对他说他没有你聪明。”
人们的观念随时在改变,我20年前觉得正确的事,现在来看似乎是错误的。当我钻研爱因斯坦理论时,我也存着怀疑的态度。再过20年,我也许不相信自己在书上写下的东西。现在我都不像从前那样敢于确定,无论是任何事情。苏格拉底多次对他的门徒说:“我知道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