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说,都是我们根据古籍所推想的大同时代的情形。虽然在古籍中,已经不是正式记载,而只是遗迹,然有迹则必有迹所自出之履,这是理无可疑的。然则到后来,此等制度,是如何破坏掉的呢?
旷观大势,人类全部历史,不外自塞而趋于通。人是非不断和自然争斗,不能生存的。所联合的人愈多,则其对自然争斗的力愈强。所以文明的进步,无非是人类联合范围的扩大。然人类控制自然的力量进步了,控制自己的力量,却不能与之并进。于是天灾虽澹,而人祸复兴。
人类的联合,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无分彼此,通力合作,一种则分出彼此的界限来。既分出彼此的界限,而又要享受他人劳动的结果,那就非于(甲)交易、(乙)掠夺之中,择行其一不可了。而在古代,掠夺的方法,且较交易为通行。在古代各种社会中,论文化,自以农业社会为最高;论富力,亦以农业社会为较厚;然却很容易被人征服。因为(一)农业社会,性质和平,不喜战斗。(二)资产笨重,难于迁移。(三)而猎牧社会,居无定所,去来飘忽,农业社会,即幸而战争获胜,亦很难犁庭扫穴,永绝后患。(四)他们既习于战斗,(五)又是以侵略为衣食饭碗的,得隙即来。农业社会,遂不得不于可以忍受的条件之下,承认纳贡而言和,久之,遂夷为农奴;再进一步,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关系愈益密切,遂合为一个社会,一为治人者,食于人者,一为治于人者,食人者了。封建时代阶级制度的成立,即缘于此。参看上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