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过路人的服装,连某些小地方都十足保存着一八〇六年的款式,所以它让你想起帝政时代而并不觉得有漫画气息。就凭这点儿细腻,有眼光的人才知道这一类令人怀古的景象更有价值。可是要体会那些小枝节,你的分析能力必须像逛马路的老资格一样,如今人家老远看了就笑,可见那走路人必有些怪模怪样。像俗语所说的扑上你的眼睛,那也正是演员们苦心研究,希望一露脸就得个满堂彩的。原来这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铜纽扣的,半绿不绿的大褂外面,套着一件没有下摆的栗色短褂,叫作斯宾塞的!……一八四四年上还看到一个穿斯宾塞的男人,岂不像拿破仑复活了一样吗?
顾名思义,斯宾塞的确是那位想卖弄细腰身的英国勋爵的创作。远在一八〇二年亚眠安和会之前,这英国人就把大氅的问题给解决了:既能遮盖胸部,又不至于像笨重而恶俗的卡列克那样埋没一个人的身腰,这种衣服如今只有车行里的老马夫还拿来披在肩上[2]。但因细腰身的人为数不多,所以斯宾塞虽是英国款式,在法国走红的时间也并不久。那些四五十岁的人,看到有人穿着斯宾塞,自然而然会在脑筋里给他补充上一条丝带扎脚的绿短裤,一双翻统长靴,跟他们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老太太们见了,也得回想起当年红极一时的盛况。可是一般年轻的人就要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老阿契皮阿特要割掉他外套的尾巴呢[3]?总之,那个人浑身上下都跟斯宾塞配得那么相称,你会毫不犹豫的叫他做帝政时代的人物,正如我们叫什么帝政时代的家具一样。但只有熟悉那个光华灿烂的时代的,至少亲眼见过的人,才会觉得那走路人是帝政时代的象征;因为要辨别服装,必须有相当真切的记忆力。帝政时代跟我们已经离得那么远,要想象它那种法国希腊式[4]的实际场面,绝不是每个人所能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