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开放第二个10年
1989年11月东西方阵营直接对抗的阵线——“柏林墙”实现通关并随之被推倒,东欧开始剧烈变化,进而苏联及南斯拉夫于1991年解体,东方阵营瓦解,美国成为世界唯一霸主。这种国际格局的剧烈变化,将世界矛盾的焦点从中国转移,大大缓解了中国的国际压力。
更重要的是,苏联解体后,其社会格局剧烈变化,经济发展严重倒退,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严重削弱,也给中国带来极大震撼和警示。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压倒一切”被广泛接受,中国重新回到加快发展、扩大开放的道路之上,从1993年开始,经济发展明显升温,到1995年甚至出现严重的经济过热态势。
在这一过程中,从1993年开始,我国先后推动了财会制度深刻变革,财税体系深刻变革,修正改革开放初期推行的“拨改贷”“利改税”的做法,实施分税制,控制国家经济建设职能,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财政建设等。1994年我国抓住机会实施外汇管理体制重大变革,放松外汇管制,将外汇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中国银行独家办理结售汇和外汇储备管理,转变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都可以办理结售汇业务,实施汇率有管理的市场化和汇率并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向市场化水平靠拢,大幅度调整到8.7∶1的水平,并逐步放大商业银行自主报价权利和自留外汇限额。社会趋于稳定、经济加快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外汇管理体制变革等,吸引越来越多的外汇涌入中国,使央行外汇储备到1994年末就突破500亿美元。1994年国家先后成立了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着力推动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职责划分和功能发挥,1995年正式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央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当然,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法规的落实遇到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