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大商人不再宣告破产,而是大家客客气气的办清理了:债务人能还多少,债权人就拿多少,出张收据把债务了结完事。这样既免得丢脸,又免得被法院拖延日子,既不用出商事代理人的酬金,也不必把存货压低价钱。个个人觉得破产的结果不如清理实惠。因此巴黎宣告清理的事比宣告破产的事多。
破产管理人的一幕,主要是证明凡是破产管理人都很清白,和破产人并无勾结。池子里的看客多多少少当过这个差事,知道所谓破产管理人就是有保障的债主。他听着人家的话,爱怎么相信就怎么相信;他在三个月之内把人欠欠人的账务审核完毕,然后在签订协议书的那一天出场。那时,临时破产管理人向大会提出一个简短的报告,通行的格式大概是这样:
“诸位先生,破产人总共欠我们一百万。我们把他当作一条沉没的破船一样全部拆卸了。钉子,木材,破铜烂铁,一共卖到三十万。因此我们放的债可以收回三成。债务人不是剩下十万八万而居然还有这个数目,我们觉得很高兴;我们宣布他是个正人君子,应当对他情让一部分债款,以资鼓励。我们建议发还他资产,让他在十年或十二年之内偿还我们百分之五十,这是他答应我们的数目。协议书预备好了,请大家到办公室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