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信都,今河北冀县。韩陵,山名,在今河南安阳县东北。
[7]秦州,今甘肃天水县。夏州,今陕西横山县。
[8]沔北五郡,为义阳(今河南南阳县),新野(今河南新野县),南乡(今南阳西南),北襄城(今河南方城县东),西汝南,北义阳,同治舞阴(今河南泌阳县北)。义阳三关,为平靖、黄土、武阳,皆在今河南信阳县南。
[9]即寿春。
[10]建康宫城。
[11]河东王在湘州(今长沙),岳阳王在襄阳。
[12]今湖南岳阳县。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制度是随事实而变迁的。思想是事实的产物,而亦是事实之母。在某种环境之下,一定要生出某种思想。既有这种思想,一时虽未必实现,而积之久,总是要现于实的。此等情形,看魏、晋、南北朝的制度,很可明白。
秦、汉时代的宰相,并非天子私人。所以其位甚尊,其权亦重。君权日见发达,则相权必渐见侵削。所以自东汉以后,实权渐移于尚书。曹魏以后,中书又较尚书为亲近。宋文帝以后,门下亦成为亲近之职。两汉时代的宰相,则不过人臣篡弑时所历的阶级而已。平时不复设立。这是内官的变迁。其外官,则自后汉末年以后,州郡握兵之习,迄未能除。东晋以后,疆域日蹙,而喜欢侨置州郡。于是州的疆域,日渐缩小,浸至与郡无异。而掌握兵权的人,所指挥的区域,不容不大,于是有以一人而都督数州或十数州军事的。其实际,仍与以前的州牧无异,或且过之。自东晋至南朝之末,中央的权力总不能十分完整,就由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