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的选择是通过爱情为主的性脚本去选择一个自己愿意与之建立家庭感情的人。婚前性脚本当然是激情为主,婚后以家庭感情为主。多数人在19—25岁之间选择了婚姻伴侣,之后没有这样做的人则进入了或暂时或长久的单身行列,不过单身并不等于没有亲密关系或性伴侣,这也是人们的一种自主选择——或者也是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在性问题上,有人喜欢早晨,有人喜欢睡前;有人喜欢传统体位,有人喜欢女上男下;有人喜欢用情趣用品,有人喜欢音乐烛光;有人喜欢轻度虐恋,有人喜欢体贴温柔;有人喜欢一周七次,有人喜欢一年六次;有人喜欢变换对象,有人喜欢死磕一人;有人喜欢地板,有人喜欢沙发;有人喜欢两人,有人喜欢自慰……无法去评判或左右他人的快乐方式,只要当事人自己觉得开心、满意,又没有侵犯他人权益,就不必太计较自己是否符合“传统”或“主流价值观”,当然很多人乐意追随“主流方式”,那也没问题。只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个性与主流不同而苛求自己与伴侣,更不必轻易怀疑自己“不正常”,结果原本快乐的方式因焦虑内疚而不开心了,所追求的“主流方式”又没能获得期待的效果,鸡飞蛋打,真是冤枉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