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都处于适度普惠型民生模式的建设和定型阶段。在这样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我国民生体系建设的基本着力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在民生建设的深度上,我国民生建设要实现从浅层的制度创新转向深层的价值变革。需要根据时代变化与需求确立许多新的民生理念,将共同富裕这一改革目标扎根民众内心,为改革的高效高质量开展提供保障。要让强势群体意识到,现在的改善民生,共同富裕,短期内可能会消减强者的福利,甚至可能会出现“劫富济穷”现象,但从长期来看却是有利于所有人的行为;也要让弱势群体意识到,福利过快增长只是短期现象不可持续,未来不仅要靠政府,更要靠辛勤劳动改变命运。只有不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都有这种社会合作理念,深层次的存量改革才能推进,真正的共赢共生局面才能出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才会早日实现。
在民生建设的性质定位上,我国民生事业发展要尽快实现“互动论”。在民生事业发展的早期,一般认为经济积累用于再生产的越多,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用于消费尤其是民生类集体消费的越多,就会拖累经济发展。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典型的“负担论”。随着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改善民生的地位日益上升,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或部门,都已经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放在并列的地位,这是“并列论”,是历史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还不够,因为它认为经济社会是简单的并列关系,事实上,民生不仅是发展目标,更是实现更高层次发展的基本手段。为了防止出现超出经济承受能力过度改善民生的倾向,未来十几年,良性循环论将成为民生建设性质的最新定位,需要大力宣传并且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和主动接受这一新的民生性质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