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二一三年
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丞相李斯上书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黔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魏人陈馀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二一二年
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千八百里,数年不就。
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发北山石椁,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