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主要包括两项大的内容:
1.礼乐制度。即以礼乐为手段达到尊卑有序、远近和合的统治制度。
这是周继承商的氏族宗法封建扩而大之创建的一系列的等级名分制度。最早,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封建亲戚(包括对原有的一些臣服属国的重新承认)占领新开辟的地区,同时也解决宗族内部权力财产再分配的矛盾,后来则成为周宗族内部权力财产再分配的固定制度。宗法封建的实质是政治、血缘等级的同步分层,天子封建诸侯,诸侯封建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分给士,层层分封,层层臣属;各级宗族又通过宗法层层约束,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各不僭越,这就是所谓“礼”。“乐”即音乐,古人认为音乐能感化人心,《礼记·乐记》:“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故用它来配礼。《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六乐防民之情而教之和。”配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人们的思想离开“礼”,教育人们的思想“和”于“礼”,所以周代的礼乐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以人伦道德、等级观念为枢机的政治制度。“礼”规定人们的等级秩序,“乐”引导人们在遵守等级秩序的前提下亲和。这样,礼乐就不仅是封建制度的标准,也是处理人际关系和实施教化的标准,是不同层次的人都有义务遵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