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当然是爱名誉的。贤妻、良母、孝媳便是她们的至高无上的名誉追求。家庭妇女真的能在此三方面被公认为榜样,那么她会成为全院乃至整条街上极受尊敬的女人。倘三方面她做到了,那么她在邻里关系方面也肯定是能谦善忍的。即或刁蛮泼悍的女人,对她也不敢过分地冒犯,怕引起公怒。家庭妇女中也有侠肝义胆的女子,她们在一个院子里乃至整条街上主持民间正义,抑强扶弱,专替受欺辱的女人打抱不平。
家是她们每个人的展窗。一位家庭妇女究竟是怎样的女人,别人一迈入她的家门心中便有数了。持家有方的女人,无论她家的屋子大小,家具齐全或简陋,都是一眼就看得出的,是清贫抵消不了的。丈夫、儿女、老人是她们的广告。她们懂得这一点,所以,尽一切能力,使家庭的每一成员都穿得体面些。如果说顾不上考虑到谁,那么顾不上的往往只能是她们自己。而要尽到以上义务,对于她们已实非易事。五十年代,平民之家几乎是舍不得花钱买衣穿的,全靠她们一双手做。
一职业妇女如果嫉妒心强,人们就都会说她“像家庭妇女”。
然而我想说,五十年代,在中国,嫉妒之心最有限的,也许恰恰是家庭妇女。更确切地说,恰恰是普通家庭的家庭妇女。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宣扬她们似乎天生地最接近着女性的美德。而是强调——她们并不能直接参与到社会中去进行名利的竞争,同时值得女人嫉妒的现象又几乎皆存在于她们短窄的视野以外。无论男人或女人,根本不可能由自己不知晓的现象生发出嫉妒之心。置身于她们那么一种群体封闭的生活形态,决定了她们对别的女人实在没什么可嫉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