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教皇格勒门得十一世再次派嘉乐作为特使来华,贯彻执行教皇教令。康熙帝也坚决地采取了强硬政策,郑重申明教皇的禁令与中国国情“大相悖戾”,故在中国无效,请嘉乐立刻回国,并宣布在中国必须禁止天主教的发展。同时告诫国人:“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必受其累。国家承平日久,务须安不忘危。”[57]康熙帝也并非一概排斥传教士,宣布给情愿久居中国的传教士发放永居票,对愿意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礼仪的传教士采取保护和安慰的态度。
雍正帝对天主教持排斥态度。雍正元年(1723年)十二月,浙闽总督觉罗满保上疏,认为西洋人在各省盖建天主教堂,暗地行教,蛊惑人心,对中国沿海发展实在不利。他主张将各省的西洋传教士,除一部分送往京师效力外,其余均遣送到澳门集中,各地的天主教堂也都改为公所,严禁天主教。于是,雍正帝采纳了他的意见,限令传教士在半年或数月之内搬移。后来,在接见法国传教士宋君荣等人时,雍正帝明确表态说:“朕不需要传教士”[58],清廷也不准天主教堂在中国存在,更不许天主教肆意攻击孔孟之道。雍正帝坚决实行禁教政策,使天主教在中国的势力受到空前的打击。在这一期间,全国200多座天主教堂几乎全被摧毁,近2000名耶稣会士被逐到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