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史记》没有做到这些,是其“失之大者”。
第三,纪传、编年,凡能“编列君臣之事,善恶得实,不尚辟怪,不务繁碎,明治乱之本,谨劝戒之道”,都是可以采用的。但若“必论其至,则不若编年体正而文简也”。认为在揭示历史上的治乱问题上,编年体还是优于纪传体的。
孙甫按照他的这些认识,根据唐代历朝实录和《旧唐书》,兼采诸家著录之“参验不差,足以传信者”,撰成《唐史记》。他对于旧史处理的原则是:“文繁者删之,失去就者改之,意不足而有它证者补之,事之不要者去之,要而遗者增之,是非不明者正之。”
孙甫的一些看法,未尽中肯。尤其是他对《史记》的批评实为不当,相比之下,朱熹的见解要高明多了。他对编年、纪传二体的认识,也多少存在着偏见,不如唐人皇甫湜的《编年纪传论》论述得全面。尽管如此,他提出的“史之纪事,莫大乎治乱”的见解,以及他撰《唐史记》过程中对旧史的处置原则,在史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上,还是有价值的。孙甫所说的“治乱”,包含着具体的要求,即指君令、臣行、臣谋、君纳、事情成败、治乱之由等。观其《唐史论断》,所论亦多关治乱兴衰大事,如复置十二军、放宫人、魏郑公论致治不难、责封伦举贤、任用房杜等,都是唐初历史上的大事,都跟贞观之治局面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这反映了孙甫在史学批评和历史撰述上的一致。欧阳修、司马光、苏轼、曾巩等名家,都对孙甫有很好的评价。欧阳修所撰墓志说:孙甫“尤喜言唐事,能详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见当时治乱。每为人说,如身履其间,而听者晓然如目见。故学者以谓阅岁读史,不如一日闻公论也”[13],这又反映出他在评史、撰史、说史方面的共性。他说史能打动人,证明他对治乱有透彻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