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关于史家作史的道德规范《直书》《曲笔》两篇提出了“直书”“曲笔”两个范畴,并做了理论上的说明,认为从本质上看,这是“君子之德”和“小人之道”在史学上的反映。从刘知幾所揭示出来的“直书”与“曲笔”对立的种种情况,说明它们的出现不仅有撰史者个人德行的迥异,也有社会的原因,如皇朝的更迭、政权的对峙、等级的界限、民族的隔阂等。刘知幾认为,直书才有“实录”,曲笔导致“诬书”,它们的对立从根本上决定了史书的价值和命运。
第六,关于史学的功用。《史通》一书讲到史学功用的地方很多,如《直书》《曲笔》《自叙》《史官建置》等,而《辨职》篇尤为集中,提出了史学功用的三种情况:“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刘知幾对这三种情况的划分,明确地显示出他的史学价值观。更重要的是,他在《史官建置》篇中阐述了这样一个普遍存在的道理:由于“史官不绝,竹帛长存”,人们才能了解历史,认识历史,看清善恶是非,才能“见贤而思齐,见不肖而内自省”,由此可知“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这就道出了史学功用之广泛的和重要的社会意义。